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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眉山市2017年度法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眉山市法学会眉法会字〔2017〕25号文件精神,市法学会将开展2017年度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成果的时间界限为2017年全年。
  (二)成果范围:
  1.在县级以上报刊(含内部刊物)发表的与法学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论文集(指个人撰写出版的论文集或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2.具有较强学术价值、指导意义和转化为决策的论文、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参评成果,一位作者最多申报专著一项、论文二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五项。
  (二)材料要求:论文、研究报告须提交1 份成果原件和电子文档;专著须提交1本。所有申报者须填写《眉山市法学会2017年度法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三)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止,逾期不接受申报。
  (四)联系人:杨俊辉,联系电话:38025819,邮箱:271134535@qq.com 。
  三、结果运用
  眉山市法学会对评审出的优秀法学成果有优先使用权。评审出的优秀成果有选择地在《眉山法学》上刊登,所有获奖论文结集出版,眉山市法学会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稿酬。
  附件:眉山市法学会2017年法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技合作处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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