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2019年秋季教学工作行事历安排,开学将近,为保证开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有序进行,现将新学期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领取发放事项
  联系人:刘卫兵(6801)
  领书地点:图书馆人文社科书库
  3.领书时间安排:
  9月1日:18级学生(含校外联办点转录学生)
  9月16日:19级师范教育系、中职部:
  9月17日:19级文化艺术系、工程技术系
  9月18日:19级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
  二、排课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排课时间为8月21日-28日。
  (二)排课要求
  1.一致性要求: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名称和课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工作量要求:每位教师周工作量不超过16学时,一学期任教课程不超过3门。
  3.具体要求:
  (1)周一至周五作为教学任务的规定安排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上课,对于部分课程因教室、教师等原因,可以适当安排在晚自习期间上课;星期五下午必须安排上课;上午第一、二节课不得安排体育课、自习课,实践性课程尽量安排在下午、晚上进行。上午第三四节的体育课、实训课可上连堂;班级自习课尽量安排在上午三、四节。
  (2)在同一学期中的课程如果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可采取分段排课,保持教学工作的逻辑关系。
  (3)排课以2学时为一个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在同一个班级同一课程连续上四节课;对于开展职业技能项目训练、实验实训需要连续四节及以上,但不超过两天的课程可采取临时调课来集中安排;任何一位教师的课程安排必须保持一周内的均衡性,每位教师的课不低于四天完成。
  (4)任课教师不得自定上课时间。确有特殊原因需特别安排上课时间或地点的教师,须在排课前填写《特殊情况排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任审批同意,在保证课表合理性的前提下,适当予以照顾。
  (5)公共课排课遵循《关于体育等公共课排课原则的规定》。
  4.其他要求:每周三下午7、8节用于开展政治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不得安排教学活动。每周四下午7、8节安排公共选修课,18级不排课。
  三、教研室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8月30日前完成教研室工作手册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教研室活动实行提前一周预报制度,各教研室需在每周四之内向教学单位报下一周的教研活动(主题、具体时间、地点),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次日(星期五)上午12点之前报教务处刘昔老师。
  3.教研活动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围绕质量工程建设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有组织、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四、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教学准备
  1.各教学单位于8月30日内完成实验实训室以及其他教学准备工作的自查,包括教室卫生、桌椅板凳的配备、照明器具的检修、教学用品的准备、教学软件的安装情况等,填写《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一)》。教务处将于8月30日下午进行开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实训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教学单位于8月30日内完成教师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实践教学计划表以及集中性实践教学计划表等教学资料的自查,填写《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二)》《开学教案检查统计表》《实践教学计划表》《集中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各项资料采用分级检查的方式进行,即系主任检查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主任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并要求对所检查的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实践教学计划表注明检查时间,签署检查人姓名,给予教案评级。
  (二)自查材料提交
  《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一)》《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二)》《开学教案检查统计表》《实践教学计划表》《集中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等材料于8月31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材料需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课表不需要电子版)发刘昔老师处。
  五、学期补考
  开学补考安排在第三周(9月9日-12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于9月19日前在系统提交。各教学单位须将考试安排(考前提交)和纸质版成绩交教务处刘昔老师。
  六、公共选修课
  (一)18级学生于9月2日-5日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选课,选课步骤已发送至教务系统公告栏,学生手机端APP可查询。选修课于第三周起开课,具体开课时间见学生端课表。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不满30人的不开班。
  (二)教务处将于9月1日前对17级学生公共选修课学分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发送至各教学单位,9月5各单位负责通知公选课学分未达标者进行补选,并将补选情况报送教务处杨红兵老师处。


  教务处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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