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后勤资产处> 规章制度> 正文内容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水电气管理办法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水电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水电气管理和安全使用,依法、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上级规定有变化的随其变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公用水电气管理。

教职工在校区内临时住房的水电气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水电气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三)使用计量缴费原则;

(四)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原则;

(五)节能减耗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后勤部门对全校水电气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校内给排水系统、供用电系统和供用气系统正常运行,其主要职责:

(一)受理用水用电用气申请,参与水电气改造、建设、验收工作;

(二)对用水用电用气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水电气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全院水电气计量和核算工作;

(五)对水电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用水用电用气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六)负责与水电气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等。

第三章 水电气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学校的水电气规划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以保证运行安全,建设节约型校园为原则,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划前应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充分的论证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新建项目在方案确定前,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将项目设计用水电气量、水电气输配设计草案、给排水方案等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根据水电气供应和使用情况给出设计建议。

改扩建项目中如涉及水电气设施需要改动的,必须将水电气设施改造方案报后勤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竣工后,须经后勤部门验收合格、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校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配套安装水电气计量表计,承办部门(单位)在设计或采购前将表计的安装方案、规格、型号、计量等级报后勤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校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办单位必须向后勤部门递交完整的水电气竣工图纸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详细资料。

第九条为确保地下水电气管线和架空线路的安全,校内所有需要破土开挖或在架空线路附近进行操作的工作,承办部门(单位)必须提前报经后勤部门审核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或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而造成水电气设施损坏、能源流失以及安全事故的,由承办部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损失。

第十条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现有给排水主管道和供电供气主线路。

第十一条因工程建设、设备检修等需要停水、停电、停气,承办部门(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后勤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停水、停电、停气的时间和范围。

第四章 水电气运行维护保障

第十二条后勤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水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相应配电房(箱柜)、供水泵站、排水泵站、供气站及水电气管线的日常巡查、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校内水电气设施的抢修、大修、设备设施的预防性试验检测等,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后勤部门每天定期做1次水质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第十五条后勤部门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安排具有相应资质或技能的人员承担相应水电气设施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后勤部门安排专人每天巡视校内水电气主管线,及时发现和处理跑、冒、滴、漏等现象,对水电气设施做到随报随修。

第十七条计划或非计划停水、停电、停气,后勤部门应通过QQ群、公告栏、校园网公告等形式告知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停气,但在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或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情况。

第十九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保护校园水电气设施义务,发现有破坏水电气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后勤部门报告。

第五章 用水用电用气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新增用水用电用气的部门(单位),必须向后勤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图纸、资料等),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用气性质,暂停或终止使用水电气,移动计量表计位置或迁移用水用电用气地址,均应事先到后勤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重大活动需要水电气正常供应时,活动承办部门(单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架设临时管线的,由后勤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章 水电气计量与收费

第二十三条对水电气非公用户(含对外租赁用户、施工企业,下同)使用水电气安装计量表计,确实无法安装表计的,可按照供水管径、用电设备容量、使用时间、使用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水电气使用量。

第二十四条安装在使用者管理范围内的表计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因使用者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表计失准、毁坏的由使用者承担,因用户原因造成的水电气用量无法计量的,其水电气用量参照该使用者上一使用周期的最大值或理论计算的最高值计算。

第二十五条所有计量表计统一查验铅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封,人为破坏计量表计、私自拆封表计等行为视为窃水窃电窃气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水电气表故障或计量失准,后勤部门应按照实际误差起讫时间,参考该使用者以往用量或理论用量测算,退还或补收水电气费,起讫时间不清的,按装表计起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但最多按6个月退补。

第二十七条使用者向后勤部门申请校验水电气表计的,校验前应先行缴纳相应费用。

第二十八条非校内部门(单位)在本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或临时活动需要使用水电气的,相关部门在审定项目许可时应核算水电气成本。

第二十九条校内施工使用水电的装表计量收费,如无法安装计量表计的,承办部门(单位)与施工方按实际施工情况协商收取水电费额度,在工程竣工后督促企业交纳水电费用。

第三十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由后勤部门逐一核定,超过额定水电量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水电气价格参照水电气供应商价格、供应耗损、设备运行费用、用途等标准执行,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按照商业水电气价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后勤部门应按期抄表收费,使用者应按规定标准交纳水电气费,逾期不交的按照国家相应法规处理。

第七章 节约管理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水电气设备设施应优先采用国家推荐的低耗能高效产品,严禁购置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设施。

第三十四条当供水、供电或供气能力与实际需求差额较大时,优先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运行,对部分生产、经营性质的用户实行限水、限电、限气处理。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应认真节水节电节气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落实水电气节约管理措施,加强对水电气节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管理,做到人走关水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第三十六条后勤部门做好节水节电节气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每周至少检查2次,督促各方面做好节水节电节气工作,防止跑、冒、滴、漏。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私自使用学校水电气资源者,后勤部门应立即拆除其水电气设备,追缴水电气费,并视情节轻重同时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因操作失当直接造成水电气设备设施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和管理权限给予责任集体和责任人经济赔偿、批评教育等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后勤服务处负责解释。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集体研究解决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8月31日。原《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水电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