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作> 党的建设

中共眉山市委关于聚精会神抓党建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致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遵照从严从实的新要求,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格局,奋力加快眉山“两个率先”进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强化在党意识、政治担当,构建思想建设新常态
  1.着力解决好“总开关”根本问题。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干部要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始终坚定“三个自信”,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2.创新开展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观念、法治思维等教育。建立党委(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法律法规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理论研讨、党建思考方面的文章。建立机关党组织每月1天,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每季度1天的“党员学习日”制度。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以市、区县委党校为主阵地,整合教育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基层普通党员每5年进行一次全覆盖轮训。以基层宣讲、网络教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主张,传递正能量。
  3.强化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平时了解、谈心谈话、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价值追求、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思想动态,每年进行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综合分析,开展1次针对性思想教育。
  二、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构建组织建设新常态
  4.坚持“四个一流”抓班子。各级领导班子要争创“精神状态一流、工作业绩一流、干群关系一流、发展环境一流”好班子,切实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出经验。坚持“三公开、五优先”干部选任导向,公开选拔职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选任程序,优先选拔在经济主战场、急难险重任务、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党建工作、主动作为创一流中实绩突出的干部。探索实行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深入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按照注重结构、人岗相适原则配强班子。实行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现实表现“两个评估”,结合“目标选人、管人、兑现奖惩”要求,定期综合分析班子运行情况,调整优化班子配备。实行干部选任“三项预审”制度,在干部动议前,开展职位职数预审、干部档案预审、党风廉政建设预审;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
  5.坚持“四个作为”带队伍。贯彻好干部标准,全市干部要争当“主动作为、大胆作为、积极作为、抢先作为”好干部。强化干部学习提能,实施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干部岗位履职能力。强化干部日常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至少开展1次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定期综合分析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问题性信息,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履职目标承诺、廉洁从政承诺,以履行承诺情况检验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诚信品质。强化干部履职情况考核,各级领导班子主导制定干部差异化考核办法,对干部岗位职责履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品行表现、日常考勤、分管领导评价等分别赋予分值权重,定量考核评价干部,由单位根据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对干部实行奖惩。
  6.立足“四个全面”强基层。鲜明大抓基层的导向,促进人往下走、钱往下投、服务往下沉,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立足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大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力度,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行动,以村和社区为重点,每年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立足骨干队伍全面过硬,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育、选、用、管机制;派选1000名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每批次派驻1—2年时间,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培树一批产业型大学生村官;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细则,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党员要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公开身份,积极参加党员先锋服务队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在职党员要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建立“眉州党旗红”党员奉献积分制,对党员在非本职岗位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事项实行积分管理。立足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提能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能力;大力引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服务群众实力;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成员领办服务群众项目制,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领办1个服务群众项目,增强服务群众实效。立足管理运行全面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干部值班、党务和村(居)务公开、活动阵地规范管理、便民服务等基层组织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规范常态运行。
  7.建好“四支队伍”强服务。围绕构建“支部+服务队”服务群众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员先锋服务队、基层便民专业化服务队、社会志愿者服务队、村(社区)网格员服务队”四支队伍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将群众需求与“四支队伍”有效对接,长效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推进直接联系服务与“走基层”“两走一对接”“法律七进”“大调解”、实施精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光彩耀眉山、百企联百村”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8.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开展不定期暗访督查,对典型“四风”问题点名通报、公开曝光。突出社会评价、群众评价,完善作风状况测评制度。建好来电、来访、信件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完善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
  9.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抓总、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甄别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10.全面推行“四个当天”制度。为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实行“四个当天”制度:日常工作,当天事当天毕,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群众办事,当天接当天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上级交办,当天领当天动,重在执行、及时回复;同级协作,当天应当天办,不推不诿、快速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四个当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坚持常态治理庸懒散浮拖。深化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让主动作为成为眉山党员干部的形象标识。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做实庸懒散浮拖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执纪监督,对干部庸懒散浮拖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提醒、限期整改、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四、坚持惩防并举,构建反腐倡廉新常态
  12.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落实到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充分利用法纪教育基地,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单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廉政文化全媒体传播机制,着力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
  13.加强源头预防。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制度,拓宽源头预防领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废、改、立,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效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市、区县部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预防工作。加强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对在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及实施项目等同一职位上任职满3年的干部,有计划地轮岗交流,满5年必须交流。
  14.从严查办腐败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改进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案件会商、快查快移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违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实名举报的快速处理。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制度建设新常态
  15.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阳光行权、规范用权。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着力规范资源分配权、财政资金管理权、人事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十项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6.强化制度规定执行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四个服从”,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
  17.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具有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履行干部选任工作职责离任检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1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认真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实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记实考评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深化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发挥党代表参与决策、参与民主监督、参与党的自身建设、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四个作用”。
  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构建履职尽责新常态
  19.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对党建工作亲自谋划研究、亲自部署推动、亲自督导落实、亲自考评考核,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担负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系统抓、抓系统”“支部抓、抓支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建立各级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分级分层明确责任重点,年底进行考评考核。
  20.实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全面实行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党建工作分别向上级党(工)委和同级党委会、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专题述职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评议。市、区县部门党组(党委)、园区(新区)党工委书记分别向市、区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和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并接受评议。述职评议测评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提拔任用、本人及所在党组织评先选优、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21.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激励力度。提高党建工作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强化日常考评,严肃年度考核,逗硬奖惩。结合党建考核情况,适时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四个一流”好班子、“四个作为”好干部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
  22.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从2015年起,村(社区)工作业务经费按每年不低于3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每村每年不低于5万元、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标准予以保障,村(社区)按每年每名党员不低于100元标准、两新党组织按每个支部每年不低于1000元标准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按规定比例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严格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按不低于经济增长增速,分类确定年增长比例,逐步达到乡镇(街道)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建立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每年增长部分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