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作> 党的建设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来源:学院管理制度汇编(一) 作者:党政办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三条 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五条 院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全院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处室(系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学院稳定。
  (四)讨论决定学院内部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老干部工作。
  (五)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七)领导学院的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科协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九)院党委通过党委全委会、书记办公会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院长的职权
  第六条 院长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办学宗旨,拟定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社会需求,依照国家有关专业设置和教学等方面的规定,组织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三)拟定学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规定和程序,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根据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筹措办学经费,发展科技产业,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六)拟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方案。代表学院对外开展有关交流与合作。
  (七)《高教法》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 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处理前规定的有关事项。
  四、领导制度与工作原则
  第七条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委领导学院最根本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院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第八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党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
  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各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在学院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把主要精力用于学院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副职对正职负责。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书记和院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九条 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遵照学院《党委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条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委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情况的监督,纪委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会每学期要报告工作1-2次,院长每年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纪委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学院党风廉政状况和纪律检查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党委要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自身监督,自律自查,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向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党委和院长要支持纪委,监察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委、监察处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和执法监察,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学院的重要经济活动都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察作用。党委要引导和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院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党委和院长每年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