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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华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来源:宣传统战部 作者: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1月10日,纪委书记张献华在学院贯彻执行市纪委“两首先,四过硬”学习讨论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聘请特约监督员,建立明察暗访制度,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院29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电话:12388-2-1;学校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电话:38282696,电子邮箱:274229287@qq.com。
  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总支必须扎扎实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妥善处置信访举报,积极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规和腐败案件,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安排的第三方机构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
  三是从2017年开始,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对所在范围内的涉及个人的评先选优、提拔推荐、推优入党、职务职称晋升、出具廉洁证明、重要决策等事项,必须分别征求其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两级纪检委员必须表达意见、表明态度,必要时签字确认,并承担责任。
  四是学院纪委委员、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必须把监督工作抓在手上,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主动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问题,及时报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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