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末临近,为保证期末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形式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采取教务处统筹,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突出重点,分段进行的方式。
(二)考试科目
1.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 15级集中统一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三门专业核心课程,14级为四门专业核心课程。大学语文由文化艺术系组织教师出题。各专业核心课程12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收齐试卷并审核后交教务处刘老师邮箱(35717347@qq.com)。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的试题进行抽审,不合格者将于12月25日前返回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须立即整改,整改后的试卷须在12月27日前交教务处刘老师邮箱(35717347@qq.com)。
2.其余科目的考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可结合课程性质安排书面考试或者技能测试。
(三)试题
1.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制订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原则上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套作为考试试卷,一套作为备用试卷;试题一定要注意知识内容的广度与难度,技术技能的适用性与针对性,不能为考而考,重在考察学生对要求必须掌握的知识、技术技能的掌握情况,题量要充分考虑考试时间、学生情况。
2.技能测试科目要求编制测试方案。
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试卷和技能测试方案,须在2015年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刘老师邮箱(35717347@qq.com)。
(四)制卷
学院统一组织考试科目的试卷,由教务处安排印制、装袋和分发。考试前一天下午4:30各教学单位到保密室领取试卷袋,考试的教室、班级、监考教师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调。
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的试卷和考务工作由教学单位自己安排。
(五)考试时间
1.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2016年1月18—19日
2.教学单位组织的考试:2016年1月11—15日(14—15日为毛概、思修、英语等公共课考试)
(六)考试要求:考场要求安排单人单桌,由于教室资源不足的教学单位,可考虑交叉考试或者错时考试,一天安排的考试科目不超过四门。考试是一项严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向学生强调考试的相关要求和纪律,向教师强调监考工作纪律和要求。学院将继续严肃考风考纪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纪行为做严肃处理。
(七)期末阅卷工作
各位教师阅卷时需要认真、仔细、规范,小题有小分,大题有汇总。
二、期末教学资料收集工作
(一)教学资料的收集:1月18日前各教研室需检查所属教研室教师的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听课评议表等教学资料,签字登记后交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完成技能训练和晚自习实训室开放总结,交教务处王老师邮箱(182354029@qq.com)。
(二)教学质量分析
各科考试成绩汇总后,教师要填写教学质量分析表,对任教科目学生考试情况、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教学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以便今后改进教学工作,并提交给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月24前对本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进行汇总分析,分析结果交教务处督导室刘勇老师邮箱(18990399399@qq.com)。
(二)期末考试成绩
1.课程成绩册:要求教师提交纸质版成绩册,需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主任签字,原则上成绩册应有平时成绩的记载。
2.期末成绩的提交:各位教师须在2016年1月24日前到鹏达教务系统提交本期任教科目的成绩。提交成绩须认真仔细,严肃对待,防止出错。
三、期末教师评教工作
(一)评教的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二)评教网址:http://old.msvtc.net/
(三)评教要求: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客观、公正地对教研室教师进行评价。
教务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