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bob体育投注官网下载> 科技处>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科研管理要求,将进行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科研成果信息。成果范围包括项目、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专利、艺术作品、学术交流。填报要点:
  (一)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只需要第一作者在科研系统中登记,如果成果第一作者为外单位人员,需要排名第二的校内人员进行登记,依此类推。
  (二)项目
  院级科研项目不再填报信息,也无需提交纸制材料。但今年结题的科研项目,需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结题的电子文档。
  今年立项和结题的院级项目以外的项目必须填报信息,申报书或结题证书需提交纸制材料(已提交过科技合作处的除外)。
  (三)论文
  论文信息中“卷期页、DOI、刊物类型、论文收录号码”可以不填写;“转载情况”、“收录情况”可以选择“跳过”。
  论文须提交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论文)。在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只需在科研系统中登记,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已录用的文章,但未出刊的,如果要今年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只交录用通知纸质复印件,不在系统里填报信息。去年提交了用稿通知的,要在系统里填报信息,且须补交论文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补交材料”。
  (四)教材、著作
  著作、教材信息中“CIP号、出版社级别”可以不填写。纸制材料复印件只需含封面、目录、出版ISBN号、出版时间、出版社、作者信息页或表明本人所写章节的信息页。
  (五)学术会议
  指向大会提交了学术论文的,同时须提交参会文件和论文复印件等纸制材料;
  学校组织的项目评审等学术交流活动,不需要登记和提交材料。
  (六)获奖
  指科研成果获奖,院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市哲学社科成果奖只需填报信息,不提交纸制材料。其他科研成果除填报信息外,同时要提交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七)艺术作品
  除填报信息外,须提交作品A4纸缩印件和参展证明等纸制材料。
  三、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需申请认定完成科研工作量的,由个人申报,部门或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合作处。
  四、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关系到科研工作量考核,请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各部门、各教学单位12月6日前将汇总后的成果复印件报科技合作处。
  六、联系人:杨俊辉 电话38025919。

  科技合作处
  2019年11月2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