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成果。
二、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成果原件一份,并发送电子文档。
2、填写申报汇总表,发电子文档。
3、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三、其他
咨询电话:028-38025819,电子邮箱:mszyxb@163.com
附件: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技合作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