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16年四川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川知发〔2016〕4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四川省专利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申报条件,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专利,可参加四川省专利奖评选。
(二)参评材料
填报《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准备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一份,形成参评材料并装订成册。
(三)其它要求
1.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专利权人为参评单位;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参评单位。
2.在申报参评专利时,一项专利填报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材料要求:签署有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及其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一份。
(二)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俊辉 电话:6892
附件:1. 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
2. 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科技合作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