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13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报到,9:00测试
地点:东坡区教育局
三、测试方案和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方案及测试题目于测试前一周公布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http://www.dp.gov.cn)。
四、收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按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取能力测试费200元/人。体格检查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进行收取。
咨询电话:38235456(伍老师)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