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52号)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598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课程思政建设效果好。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结合专业特点,贯彻OBE理念,在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课程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明确;在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能够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思政融入每一门课程和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能够按照课程思政的建设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容,形成与专业教学相统一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并体现在课程教学建设全过程;至少有1门以上(含)专业课程获得省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

3.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重视并积极组织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引导教师立足专业教学,自觉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打造高水平课程思政教师团队;专业教师积极承担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团队项目和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相关教改项目;注重教师队伍教学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专题培训、会议研讨等活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特色专业”,专业所在基层党组织荣获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可优先推荐。

4.人才培养质量一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9.建设效果好,符合条件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先推荐。

(三)“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

1.团队带头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团队负责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较高的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创新思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能长期致力于本团队的课程思政建设。

3.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承担本、专科生或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近5年取得突出成绩。

4.团队为课程群教学团队,涵盖3门(含)以上课程,团队成员8-12名,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

5.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研究创新教育和教学方法,通过丰富课程内涵、优化教学设计、改进课堂管理等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活动和教学实践中;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发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教研活动。

6.团队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能够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7.团队所授课程中,至少有1门课程获得省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教学团队的每一名教师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教学团队。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成立,并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在课程思政建设中发挥明显作用。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1月4日前,将相应申报书(详见附件1-4,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和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汇总表(详见附件5-8)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文档(详见申报书中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材料报送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XX系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课程/团队/中心申报材料”。

教务处联系人:李慰,电话:028-38025885,邮箱:4141574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2.四川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四川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四川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5.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

6.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7.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8.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汇总表

9.《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等学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598号)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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