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日历安排,开学将近,为保证开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有序进行,现将新学期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领取发放事项
  1.教材领取联系人:江庆(630)
  2.教材领取时间及地点:
  教师领取教学用书时间:2月17日教职工大会后;地点:图书馆
  学生领取教材时间:2月19日;地点:第一教学楼101外
  3.领取教材其它注意事项:由于各专业在征订教材时只考虑了1本教师用书,请各位教师尽量不领取所授课程以外的教材。
  二、排课工作要求
  1.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每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总课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总课时应保持一致。
  2.为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原则上规定每位教师周工作量不超过16学时,一学期任教课程不超过3门。
  3.所有课程原则上须从第一周开始进行排课;对于在同一学期中的课程如果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可采取分段排课,保持教学工作的逻辑关系。学期的最后1.5周为考试与工作总结周,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
  4.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再设置机动周,上课的结束周根据总学时、每周课时数进行精确计算后安排。对于法定假日、学校统一安排的全校性活动等情况导致的课程调整由教务处根据国家安排的调休及学校要求统一调整。
  5.周一至周五作为教学任务的规定安排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上课,对于部分课程因教室、教师等原因,可以适当安排在晚自习期间上课;星期五下午必须安排上课;上午第一、二节课不得安排体育课、自习课,实践性课程尽量安排在下午、晚上进行。上午第三四节的体育课、实训课可上连堂;班级自习课尽量安排在上午三、四节。
  6.任课教师不得自定上课时间。确有特殊原因需特别安排上课时间或地点的教师,须在排课前填写《特殊情况排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任审批同意,在保证课表合理性的前提下,适当予以照顾。但坚决反对教师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而影响学校排课的现象。
  7.排课讲究均衡性。排课以2学时为一个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在同一个班级同一课程连续上四节课;对于开展职业技能项目训练、实验实训需要连续四节及以上,但不超过两天的课程可采取临时调课来集中安排;任何一位教师的课程安排必须保持一周内的均衡性,每位教师的课不低于四天完成。
  8.各教学单位每周周二至周四,至少安排一个下午不排课,用于开展政治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
  三、教研室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在2月24日前完成教研室工作手册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教研室活动实行提前一周预报制度,各教研室需在每周四之内向教学单位报下一周的教研活动(主题、具体时间、地点),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次日(星期五)上午12点之前报教务处张彬。
  3. 每次教研活动要求有组织、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四、系部自查及相关工作要求
  1.班级课表和课程安排表于2月17日前完成并报教务处审核。
  2.教学单位教学运行准备工作自查:各系部于2月19日前完成教学准备工作的自查。包括教室卫生、桌椅板凳的配备、照明器具的检修、教学用品的准备、各系教学软件的安装情况、教材书本的领取、班级和教师课程表的发放等,系部填写《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一)》。
  3.教师开学教学准备工作的自查:各系部于2月24日前完成教学准备工作的自查。包括教师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实践教学计划表、教研室工作计划、集中性实践教学安排表等,系部填写《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二)》。
  4.《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一)》、《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二)》和《集中性实践教学安排表》在2月24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系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邮箱3413116043@qq.com,联系人:王燕(6718)。
  5.各项资料采用分级检查的方式进行即系主任检查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主任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并要求对所检查的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实践教学计划表注明检查时间,签署检查人姓名,给予教案评级。
  6.教务处于开学后2周内对各系部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对教师授课采取随机听课方式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7年2月10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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