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院内通知

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培训部 作者:继续教育培训部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本校16级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已获《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生。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未参加全国考的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26日(每天7:00—18:00)。
  2.报名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3.网上报名操作步骤:申请人网上注册→登录系统网上报名→业务平台→须知→申请人必读→个人承诺书 <http://sso.jszg.edu.cn/sso/register/Promise.pdf>(请下载本文档并使用 A4 白纸打印)→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定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二)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1.体检时间安排、注意事项:见2019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安排的通知。
  2.体检地点: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眉山市三医院)。
  (三)现场报送材料
  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学生综合成绩合格单(学院教务处提供)。
  (3)体检表: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表一式一份(由继续教育培训部负责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提供与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一份。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照片: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且修剪规整)。
  (7)户籍: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参加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生还应提交资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学生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a.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字迹工整,整洁)。
  b.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由教务处提供并盖章确认)。
四、认定机构: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报送资料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送资料时间安排(附件1);
  (二)地点:继续教育培训部(行政办公楼底楼108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28-38235456(伍老师)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培训部
  2019.4.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