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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香港事后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兹有师范教育系副主任张雪艳同志,于2018年7月1日至7月7日因公参加川港人才交流计划教育研修交流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参团人员:张雪艳 团组人数:40人
出访国家(地区):香港 批准天数:7天 实际在外天数:7天
实际使用经费(每人/元):公杂费400港元/人/天,由派员单位支付。 经费来源:出访经费(含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省人民政府港澳办项目资金开支。
实际日程 日期/停留城市与活动内容

7月1日 成都—香港

7月2日 上午:1.开课仪式、香港公共行政学院院长、荣休香港警务处处长李明逵讲课;2.参访交流香港中文大学。 下午:香港历史博物馆交流座谈和现场教学

7月3日 上午:香港职业训练局交流座谈 下午:香港教育大学交流座谈

7月4日 上午: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交流座谈 下午:香港赛马会现场教学

7月5日 上午:香港VTC STEM教育中心现场教学 下午:香港中央图书馆现场教学

7月6日 专家讲座、学员总结座谈、结业典礼

7月7日 香港—成都

公示期为7月11日至7月17日,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38025832)或科技合作处(电话:38025980)反映。

科技合作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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