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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眉山分院2016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孝平、省院副院长郭晓鸣、学院党委书记王元珑、院长徐井万等领导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眉山分院成立大会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四川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市(州)县院所“1221”工程,现对2016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合作
与省院合作开展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研究。

二、决策建议
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研究机构和省院合作,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完成2份高水平的对策研究报告,经分院讨论通过后呈送省、市委,省、市政府。

三、研讨交流
6月中旬和12月下旬,邀请省院领导或者有关专家到眉山分院围绕联合申报的课题和拟呈报的对策建议开展研讨交流,并指导帮助眉山分院专兼职研究人员如何申报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申请评奖,提升科研水平。

四、论文发表
完成1篇以上符合省院核心期刊要求的论文写作并获得审稿通过;其他公开刊物发表5篇以上高水平质量论文。


五、课题申报
组织全校社科研究人员紧紧围绕眉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热点问题完成5项以上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系统性,为出版专著和申报国家、省、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积累前期成果。


六、其他
积极推动眉山分院与眉山市各级政府部门、行业或企业开展横向课题合作研究,力争完成2项以上,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眉山分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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